本身是一个很好的政策,但奈何出台的时间和初衷有点尴尬。
1)首先对于刚需肯定是利好的
公积金体系本身就是一种福利,且缴纳比例按1:1来看,一半是自己工资扣的,另一半是企业的用人成本。这部分资金本身就应该拿来当做首付,但是,当房地产高涨的时候,地方总是设置各种奇葩的限制,比如不支持组合贷,纯商贷利息极高,纯公积金贷款首付极高,再给你搞个公积金不允许用于支付首付,根本就不是福利政策,而更像是税收,尤其是长期缴纳但基数较低中低收入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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