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航再度回应「不存在性骚扰,和几位当事人都交往过」,如何界定性骚扰?怎样从法律角度解读?

微信聊天的证据我们讲究真实、合法以及关联包括有没有删减,这样在完整的条件下才好分析到底双方聊天的真实语境和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从目前史航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来看,这个明显属于双方的聊天互动,而且有来有往。那么他的行为到底属于性骚扰吗?这个看还真不好说,从当下的内容看,这个最多就是互相聊骚,聊天的内容过于暧昧罢了,这个综合分析下来不违法。当然,如果女方不予理会或者曾言语反对,那么他的行为可以算是骚扰的一种。


这是一个从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598821617/answer/3010426092 下的原始话题分离的讨论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