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案例解读》第二、三章部分,再次指出新能源企业的不合理投资成本。
根据案例来看,2021年以来,包括云南、湖北、贵州、宁夏、安徽等省份对新能源项目开发均提出了产业配套的要求,企业开发成本大幅增加。南方某县政府以资源指标印发为由,要求9万千瓦项目的风电开发企业无偿给予镇政府2000万元扶贫资金,增加开发成本0.18元/瓦。西北某县政府以征地协调为由,要求10万千瓦项目的风电开发企业无偿修建6千米旅游道路,增加开发成本0.2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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