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遭上门拆房,派出所以「帮拆」为由不出警,检方介入后警方被判违法,如何从法律角度解读?

以前我认为检察院这个机关应该就地解散,将公诉、批捕职能分别并到司法局和法院,看到这个案件,我感觉自己幼稚了。

应该说,这是一个检察院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的典型案例,检察机关如果能在监督警方、法院等公权力依法运行的道路上狂飙,那么检察院就越能体现自身存在的价值和正当性,从而避免被拆分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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