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炎武《日知录》卷二三记载:自洪武元年,诏胡服、胡语、胡姓一切禁止……而并中国所自有之复姓皆去其一字。
洪武三年夏四月甲子,禁蒙古色目人更易姓氏。诏曰: “天生斯民,族属姓氏,各有本源。古之圣王尤重之,所以别婚姻、重本始,以厚民俗也。朕起布衣,定群雄为天下主,已尝诏告天下: 蒙古诸色人等,皆吾赤子,果有材能,一体擢用。比闻入仕之后,或多更姓名。朕虑岁久其子孙相传,昧其本源,诚非先王致谨氏族之道。中书省其告谕之,如已更易者,听其改正。”(《明太祖实录·卷五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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